为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广泛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上海电力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要求,将以“和谐校园、幸福伉俪”为主题,组织开展评选2015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夫妇双方均为本系统在职教育工作者,且婚龄在10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参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本单位公认度高,推荐为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佳侣的人选在教育系统乃至全市应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夫妻平等,携手共进;互帮互学,和谐发展。
4、尊老爱幼,文明健康;家庭幸福,邻里和睦。
三、评选方法:
1、以各分工会为申报单位,各分工会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妇参加评选。夫妇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为推荐单位。
2、各分工会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报校妇工委(详见附件)。“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必请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文字材料。
3、评委会通过上报人员材料事迹,确定3-5对“模范佳侣”,再填写正式登记表。
4、曾获得过“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教师可以参评“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表格详见附件。
四、奖励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将推选其中一对佳侣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佳侣的评选。2016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被评选为模范佳侣的夫妇颁发证书、奖品,举行表彰活动。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