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和谐家庭、精彩人生”为主题,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双方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且婚龄10年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比翼齐飞,事业和谐发展;
5.家庭美满,敬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和睦互助。
三、评选办法
1.以学院、部门为申报单位,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必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
3.各单位于11月15日(周三)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报校妇工委邮箱shiepfgw@163.com,纸质一式3份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doc
校妇工委
2017年10月12日